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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k4321 發表於 2017-3-23 01:34 AM

[房地新聞]震撼!都更申請代拆 北市府將「解禁」 戶數限制

資料來源: 2017-03-22 17:42聯合報 記者張世杰╱即時報導

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今天(22日)宣布,為強化都更效能,過去的都更案若不同意戶佔總戶數10%以下、或5戶以下,才可向北市府申請代為拆除,但未來北市府將取消這項限制,最快4月上路。

根據「台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依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請求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補充規定」,更新單元範圍內代拆戶占總戶數10%以下,且戶數5戶以下,實施者才能向北市府代為拆除。

北市府今天舉行「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對策研商會議」,林欽榮表示,依照中央「都市更新條例」36條,並沒有戶數限制,這是北市府自我限縮,可謂「文林苑的恐慌症」。

林欽榮說,這種內部的自我規定,「既然限制5戶,難道6戶就不能拆?」柯市長認為怎麼規定就怎麼做,所以這項規定要解除,北市都發局將依照柯市長命令,一個月內解除。

另外,北市府去年公布「台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第18條針對已取得建造執照及拆除執照者,北市府將成立專案小組。林欽榮說,建商只要合法取得拆照,就可以申請專案小組,程序啟動後,將暫緩拆、或直接拆?3個月內就會有答案。



感想:
個人認為這是最近最值得討論的一個話題


之前的文林苑事件
讓政府修改"都市更新草案"
諸如提高同意門檻
未拆遷完畢不得預售
屆期不拆遷須先協調不可強制執行
讓不同意戶的權益得到保存
但是這麼一來也讓本來就很難成案的都更變得更加困難


現在台北市政府想要推的是公辦都更
因為舊的建築會有安全及美觀上的顧慮
要改善此問題勢必要進行都市更新
藉由公家機關來執行
能夠避免私人建商取得不該取得的利益
因此修法加強公辦都更的權力
但是相對的就是人民的權益會受損
(若是不同意戶太少 政府可以強制執行拆除作業)
這中間要怎麼取得平衡
實在值得大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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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air100 發表於 2017-3-23 10:17 AM

如果真的是這樣  協調會的前置作業就要有公正單位有效介入  不然  很多黑箱利益  小百姓可是都不了解的  {:45:}

bbyeseli999 發表於 2017-3-23 11:22 AM

*** 北市府去年公布「台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第18條針對已取得建造執照及拆除執照者,北市府將成立專案小組。林欽榮說,建商只要合法取得拆照,就可以申請專案小組,程序啟動後,將暫緩拆、或直接拆?3個月內就會有答案。

針對北市府的決策,個人觀點如下: (僅是就許多不同面向,提出一項個人觀點供分享)
1. 讓公權力能發揮功效,是廣大百姓之福。(大部分的人是無聲的,期望依法執行公權力,但法要寬鬆,即所謂的立法寬鬆,執法嚴格。新加坡是一個很好學習的對象。)
2. 政府訂定行政規範,應是對大部分百姓是方便、是有利的,在此前提下,以都更的釘子戶而言,個人就強烈認為公權力應強力介入。(為了極少數釘子戶為個人私利抗爭,而罔顧大部分善良百姓的利益減損,這是何理?)...<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whitejohn 發表於 2017-3-23 08:46 PM

看來會是一場災難及產生圖利財團的事發生..為什麼要都更..為什麼要政府不能界入.為什麼只有建商界入.那界入又為了什麼...答案應很明顯..

yastern 發表於 2017-3-23 09:02 PM

以目前來說台灣民粹之強大 都更跟本沒法做 要不就是灌你一個惡建商強拆房 要不就是作地起價開個高價吃死建商 跟本沒的談 只能說保佑台灣風調雨順日日吃百二 政府跟本不可能介入誰都想多一事省一事 唯一激進方式中國打過來房地歸國有從新分配 不然台灣老屋無解 <br><br><br><br><br><div></div>

randyay0958 發表於 2017-3-24 12:55 AM

都更要能成功一定要有健全的市場機制

以現在的房地產趨勢而言建商也很懶得弄吧

弄得一身腥,最後搞不好房子賣不出去政府還要弄你

joesph_jan 發表於 2017-3-25 05:21 PM

那被強拆的房子是給款補助方式也都相同於其它戶嗎,還是有其它,這應該是現在要了解的

zsedc06100526 發表於 2017-4-1 10:06 AM

每個家庭狀況不一樣的 强拆 真有人睡馬路的 ~但~大多都是利益問題

light_off_on 發表於 2017-4-1 01:16 PM

不管怎麼怎麼做 政策就是有人支持有人反對~有人得利有人吃虧~僅能在為多數人某取福利的同時~也能不讓吃虧方損失大太多~在合理的範圍內~我相信做出成效之後~社會還是會有公評的~

foxcat12 發表於 2017-4-1 10:46 PM

強拆看起來很合多數人的意!!
但是卻會引來建商的覬覦!!
一旦開此門,
百姓將更形弱勢!!
一旦自己家被強拆才會知道原來這項政策沒有那麼好!!{:38:}<br><br><br><br><br><div></div>

ㄎ科ㄎ 發表於 2017-4-2 10:58 AM

當年的覺醒青年、正義導演通通不見了{:31:}
趁現在執政者顏色正確,強拆好多次通通沒事

goldsatan 發表於 2017-4-3 11:38 AM

都更的原意是好的, 但一旦參入房價...

freemountain 發表於 2017-4-4 11:25 PM

很高興有居住正義. 但真的可以嗎, 可行嗎

albert45 發表於 2017-4-7 03:33 PM

一般都是貪心
地主總是認為
最後一個一定可以拿最多
真是可惡{:31:}

qaz123plm321 發表於 2017-4-9 11:01 AM

這條例放寬後
以後要制定妳的土地房子收為國有的法律
也不無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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