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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usa 發表於 2017-10-29 03:31 PM

[個人觀點]不動產買賣應繳納稅賦

本帖最後由 Huusa 於 2017-12-10 12:51 PM 編輯

想跟大家分享不動產買賣應於辦理登記前繳納之稅負

[*]土地增值稅:應規定由賣方繳納,稅額計算係以「本次移轉現值-原地價(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物價指數調整後*稅率=稅額
[*]契稅:由買方負責繳納,主要係指契約估定房屋現值*6%為契稅稅率
另外補充
[*]買賣案件賣方需繳納房地合一所得稅

[*]標的: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及103年1月1日之次日取得房屋、土地,持有兩年以內,所以104年12月31日取得得房屋、土地,於今(106)年12月31日前出售,一樣適用新制;此外適用舊制(土地僅課徵土地增值稅、房屋併次年五月綜合所得稅申報)。
[*]稅率:區分中華民國境內個人,持有1年以內45%;持有1年以上未逾2年者35%;持有2年以上未逾10年者20%;持有10年以上者15%,另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400萬以下免稅、逾400萬10%);非中華民國境內個人,持有1年以內45%,1年以上者35%
[*]課稅基礎:為房地實際成交所得額「實際成交價額-取得成本-取得.改良.移轉支出必要費用-當次土地移轉依土地稅法施行法第50條所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

[*]還有印花稅喔  主要係以公定契約書所載土地權利價得*千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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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quarie88 發表於 2017-11-1 12:22 AM

我用另一角度分享,若交易已完成但因為房屋問題取消交易,契稅仍會收、土增稅會退

Huusa 發表於 2017-11-5 05:34 PM

macquarie88 發表於 2017-11-1 12:22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用另一角度分享,若交易已完成但因為房屋問題取消交易,契稅仍會收、土增稅會退 ...

有勞請教
所謂交易完成係指完成債權契約簽訂或是已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
房屋問題取消交易,如果已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房屋問題取消交易是否應經過法院裁判,如此契稅還是會收嗎?...<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macquarie88 發表於 2017-11-5 07:14 PM

Huusa 發表於 2017-11-5 05:34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勞請教
所謂交易完成係指完成債權契約簽訂或是已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
房屋問題取消交易,如果已完成所 ...

舉例,甲方買到海砂屋,且已完成交屋並入住,之後發現為海砂屋,控告賣方並取消交易,若告贏可退回土增稅,這是我所知道的,若有錯請其他大大提出修正,謝謝。...<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Huusa 發表於 2017-11-8 11:25 PM

macquarie88 發表於 2017-11-1 12:22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用另一角度分享,若交易已完成但因為房屋問題取消交易,契稅仍會收、土增稅會退 ...

有特別去查了規定,
針對房屋問題取消交易,土地增值稅申請退還情形,區分
一、土地權利尚未移轉登記完畢前,如因買賣契約有爭議,合意終止契約,可向土地登記機關申請撤回登記案件,撤回後即可檢附證明向稅捐機關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
二、土地權利移轉登記完畢後:
(一)雙方合意終止契約:債權契約因合意解除或終止,惟物權之無因性(物權移轉不因債權有所影響),移轉登記仍屬有效,故不能申請之前已繳的土地增值稅、契稅,故買方將房屋再登記回賣方,又是另一個土地權利移轉的登記案件,土地增值稅可能因年度公告土地現值尚未調動,所以計徵無應繳稅額,但是契稅應該還是要繳。
(二)法院判決契約撤銷:如債權契約經法院因賣方給付有所瑕疵而判決買方的解除契約,雙方應回復履約前原狀,此時應該可以向稅捐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的土地增值稅。

小弟淺見,請多指導...<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br><br><br><br><br><div></div>

yfyc0123 發表於 2017-11-9 07:45 PM

歐洲國家房屋稅賦是相當高的,我們應該學學,超過幾戶以上就克個重稅。

陳威雞 發表於 2017-11-12 04:32 PM

還有舊制財產交易所得
新制兩稅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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