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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a4545 發表於 2017-11-30 03:57 AM

[投資]關於在公園預定地投資地上建物之評估風險

本帖最後由 212410 於 2017-12-13 01:08 AM 編輯

各位前輩

  最近實在煩惱......遇到難判斷該不該投資的情況

在台北市的住二用地後方有公園預定地,前方的住二用地有老舊建築.....2間有稅籍有門牌水電錶1間有稅籍門牌水錶、雙電表並有做保存登記領有合法建物權狀,後方約10米距離於住二&公園地交界處正好有1老舊建物....無稅籍無水電

近期住二用地即將取得建築執照....

所以在思考能否將後面公園預定地的老舊建物往後移動....讓建物完全在公園預定地上......並翻修整理!

未來若住二的三間老舊建物拆除時,是否能保留其一門牌往上移動

使其成為合法稅籍的違章建築但不會被拆....

有大大能給些想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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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usa 發表於 2017-12-2 04:42 PM

既然知道該土地為「公園預定地」,表示該土地係經都市計畫劃設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依都市計畫法之規定:
都市計畫法第50條
1.公共設施保留地在未取得前,土地所有權人得申請為臨時建築使用。
2.經臨時建築之權利人,經地方政府通知開闢公共涉施並限期拆除回復原狀時,應自行無條件拆除;不自行拆除者,予以強制拆除。

所以經劃設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土地,可申請臨時建築使用,基本上用於停車場或社區市場等,應該可申請通過,如要在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可能會無法申請通過;若未依核可興建可能會面強制拆除得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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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uiral12001 發表於 2017-12-3 10:09 AM

已知是公園預地, 上面大大也把法條都列的很清楚了
想買當然是想賺風險財
但以現在整個對土地政策的改變
個人是認為風險挺高的
如果閒錢很多想賭一把也可以~有錢人畢竟選擇比較多
就當投資失敗瞜

qaz123plm321 發表於 2017-12-3 01:50 PM

投資本就有風險
誰能掛保證
利弊得失要自己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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