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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曾國藩甫下金陵即恢復紅燈區 他不以道德強加於人,在意的是百姓的生活 [打印本頁]

作者: grace851205    時間: 2010-9-2 08:58 AM     標題: 曾國藩甫下金陵即恢復紅燈區 他不以道德強加於人,在意的是百姓的生活

曾國藩剿滅「太平天國」,甫下金陵(南京)就命令恢復紅燈區。
曾國藩在「日記」和「家書」裡,處處顯示以傳統中國文化克己養性,把讀書、修身和為政結合起來。像這樣的一位「道學家」,進了百廢待舉的金陵城,卻首先恢復紅燈區,左右都莫名所以。
曾氏解釋說:社會上像我們這樣追求功業的人不多,大部分人要求的是生活上的快樂。紅燈區會帶來商業繁榮,使社會穩定。
像曾國藩這樣想法的人,古已有之。春秋時管仲治齊,齊國就設有七百名妓女的國家大妓院。
不僅中國,外國亦然。公元六世紀時,雅典也有了第一所妓院。
今天在台灣,成人性交易要不要除罪化?政府正在舉行公聽會,各方也提了不少意見。這時來讀一點歷史故事,或不為無益。
曾國藩當年的理由,現時或不再能適用。因為百業勃興,繁榮工商和穩定社會不用再靠八大胡同。但是曾氏為政所顯示的重要精神,我們今天仍應記取,那就是他不強以道德律人,而以人民之心為心。
對於性交易的態度,世界各國有不同的立場。德國准設妓院,妓女必須領牌;荷蘭和新加坡則設紅燈區管理;英、法、加拿大採放任容忍政策,娼、嫖兩不罰,但上街拉客則屬違法。其他國家,以禁娼居多。
但禁娼的國家,只能說禁了「公娼」,私下交易可從來沒有禁絕過,因為食、色性也,遏阻人性,談何容易?
很多人視娼妓業「妨害風化」。所謂「妨害風化」,應該是男女兩性的行為在大庭廣眾之下行之。或者攝成電影、拍成照片,公開放映、展示之。否則如兩情相悅,或兩情相願(一個願買、一個願賣),關起房門為之,與他人究有何干?若謂這會引發黑道犯罪,君不見高階警官早已進入黑道密室喝酒打牌尋樂乎?知情者說,禁娼適足為不肖治安人員製造「外快」的機會。
陳水扁在台北市長任內禁娼,但他的兒子陳致中卻爆出召妓疑案,何諷刺之甚也!
郝龍斌聲稱「沒有台北市民會贊成性產業進入」,但八月初檢警破獲北市、桃縣一帶的「連鎖應召業」,有十七家應召站「加盟」,應召女像「八國聯軍」,男客逾一萬人,「可組一個步兵師」。
據社會研究者的說法,台北市有一百多家酒店、三百多家旅館飯店與應召業「合作」,還有眾多的理容、護膚、按摩等業也涉及性交易。
在內政部舉辦的首次聽證會上,性工作者潘女士哭訴,警察只取締最底層的性工作者,「高檔次」者則任由之。重度肢障的黃先生與何先生說,他們找不到伴侶,社會應給[attach]44205767[/attach]他們合法解決性慾的權利。
這個問題,做再多的民調,也不會有一致的意見;找再多的學者專家討論,也一定是各說各話。政府只要不掉入道德的困局裡,做自己應做而能做的事:不許逼良為娼,不可姦淫未成年少女,色不可與毒、黑連在一起,不可妨礙一般人的居住與安寧等等。至於性交易本身,管它則甚?舉世各國誰又管得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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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
作者: ycweng    時間: 2010-9-3 11:07 AM

恢復紅燈區是為了穩定當地民情及經濟吧!!!!
一般老百姓能去的畢竟不多!!!!
但若是主要產業恢復就能帶動其他經濟發展啦!!!!
曾的一番話是經過潤飾的!!!!
作者: white79611    時間: 2010-11-16 09: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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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xv99999    時間: 2010-11-17 12:42 AM

性交易本來就無罪,
是漢文化強制為此套上罪名。
作者: tomcat0305    時間: 2010-11-17 08: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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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dtes    時間: 2011-4-15 05:45 AM

"性工作者潘女士哭訴,警察只取締最底層的性工作者,「高檔次」者則任由之。"

每次破獲大型賣淫集團,名單都不時的會出現一些政商名流、議員、法官、校長之類的,一般基層警員怎麼敢去抓,只好去抓路邊沒有靠山的性工作者。
這次政府的政策從可設立個人工作室變成了要規劃紅燈區,其思想之腐舊,行事之敷衍令人無法認同。擺明了自己無能規劃政策,又受不了陳腐衛偽道之人的壓力,所以直接把爛攤子丟給地方,也不想想最後的結果只是一團混亂,最後從中獲利的只有不肖官員及不法業者。
政府什麼都想管,就什麼都管不好,政府應該做的就性交易除罪,然後只要專心的掃除黑道、人蛇集團販賣人口及逼良為娼的行為,把事情簡單化才能深入把問題解決,這是只要專心政府就能做到的事情,其他別人要怎麼買,怎麼賣關政府什麼事?重點不把握好,只會去管一些枝端末節的雜事,難怪不管什麼政策都搞的亂七八糟,虎頭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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